太平养老保险浙江分公司总经理许昕任职资格批复

来源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-07-06 18:18:0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:

《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昕任职资格核准事项的请示》(太平养老〔2023〕157号)收悉。经审核,许昕符合《保险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要求,核准其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。

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。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,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,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,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。

此复。

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

2023年7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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